其实她不该对一个女孩子要求那么高。虽说不蒸包子争口气,但是什么气都要争,早就涨爆了。
我学医,奉行中庸之道,凡事做到七分好,便自我满足了。头名人人争,不缺我一个,人家有甘愿做绿叶来衬托鲜花的牺牲精神。
谢家是中医世家,传到我们这两辈,也有叔伯堂兄学西医。我爸坐镇爷爷传下来的诊所,从我出生那年开始,也有二十一年了。
二十一年,我想,我爱张子越,恐怕也有二十一年了。
张家是我们的老邻居,三次搬家都与我们比邻,这不是普通的有缘分。
张子越大我六岁,我拖着两道鼻涕的时候,他都已经是少先队员了。大人都说小孩子没记忆,我却清晰地记得正太时期的张子越都已经俊秀高挑,惹人注目。
倘若那时候有大人问我,我一定会说,若得子越,必以金屋藏之。
可是没有人这么问我,我也没能力造一座金屋子藏他一个大活人。所以我默默暗恋他这些年。
张子越博士毕业后研究核物理,交谈后感觉我们芸芸众生的小命其实全掌握在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的手心里。他那时已是榜上有名的精英人士,英俊挺拔,风度翩翩,追求他的女孩子漂亮得可以去选红楼梦中人,多得可以组成一届世界杯。张公子似乎还一个都瞧不上,东挑西拣像是皇帝选妃子。
看到这架势,我更是想都不敢想了。
前面说了,我这个人很容易知足,吃饭只吃八分饱,做事只做七分好。张子越当我是邻家小妹妹,这独一无二的身份是用二十年比邻换来的,别的女孩子挤都挤不到。我不抱非分之想。
可是晴天一个霹雳,张子越突然决定跟现在交往的这个李嫣小姐结婚。初恋情人终于成了别人的丈夫,邻家小妹就此成陌路。
这位李嫣小姐我见过,是广告界一名精英,白皙漂亮,堪比广告模特,同张子越站一块,人人称道。
精英配精英,生下来的孩子就是妖精。我无不恶毒地想。
小说《歌尽挑花》 第二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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