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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菲尔丁2020-08-21 17:41:50

仅占四页

我们这部史书与那些纯属无稽之谈的传奇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写的全是真实的。那些传奇充满了怪力乱神,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昏乱的不健全的头脑的产品。因此,一位杰出的批评家[1]认为这类作品只配推荐给点心铺里的老板使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避免与另一类史书有任何类似之处。有一位声誉卓著的诗人[2]把那类史书看作是为了让酿酒商赚钱而写的,因为读它们的时候手里总离不开一杯好麦酒,正是:

史书里故事慷慨凄凉,

唯借麦酒消解愁肠。

如果按照巴特勒所说的灵感来自麦酒的见解[3],那么麦酒就是当代历史家们的饮料,甚至还可能是历史女神的饮料,因此也理所应当是一切阅读史书的读者的饮料。因为作者写一部书,和读者读一部书,应该持同样的态度,本着同样的精神[4]。著名的《赫洛斯拉姆勃》[5]的作者曾对一位学识渊博的主教说,主教大人之所以不欣赏他的作品的精妙之处,是因为他在读的时候手里没有拿一把小提琴,而他自己在创作的时候,小提琴从不离手。

既然如此,为了使我们这部作品不至和这类历史家的大作混同起来,我们尽量在全书各处点缀上各种各样的譬喻、绘声绘色的描写和富有诗意的渲染。这些,我们打算用来代替前面所说的麦酒,以便读者在睡魔入侵的时候可以提提神。因为在一部长篇巨著里,读者和作者都容易受到睡魔的侵袭,如果没有这些穿插,单是罗列事实,平铺直叙,不管叙述得多么娓娓动听,无论哪个读者都会失去耐心的。除非一个人具备荷马所说的只有宙斯才有的永不懈怠的警觉[6],否则是无论如何也读不下去一部卷帙浩繁的报纸一般的作品。

我们在书中点缀这些部分,出于何种考虑,把哪些部分安插在哪些地方,究竟合适不合适,还要请读者来判断。但是,我想大家总该承认,现在正是一个最适当的场合。因为我们马上就要介绍一位极为重要的角色,不是别个,正是这部英雄散文史诗的女主人公。因此,为了迎接她的到来,我们觉得事先应该让读者的心里充满从大自然临摹下来的一切赏心悦目的形象。我们这么做是有许多先例可援引的。首先,这是我们的悲剧诗人所熟知、所常用的艺术手法,在主要角色登场以前,他们很少不让观众做好迎接的准备。

所以,英雄人物总是在鼓号齐鸣中登场,为的是在观众心中激起一种尚武精神,并让他们的耳朵能够适应英雄们那些豪言壮语。那种语言,洛克先生的盲人比之为号角声[7],想来相差不远。而如果是一对恋人出场,往往总是先用柔和的音乐来引导,或者为了用缠绵的柔情来抚慰观众,或者是为了引诱他们进入温馨的梦乡。观众就是在这样一种迷离梦境中观赏领略随后上演的情景的。

而且,不但这些诗人,就是这些诗人的老板,剧院经理,好像也懂得这个诀窍。英雄出场之前,除了用前面说到的鼓吹号角和其他乐器来预示外,通常还有一支大军,也就是六七个人组成的布景队来做他们的先锋。这班人对主角登场的重要性,从下面这个舞台逸事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扮演皮洛士[8]国王的演员正在剧院隔壁一家酒馆吃饭,这时候,有人喊他去登场。这位主角,既舍不得放下他手里那块羊肘子,又不愿意因为让观众久等而得罪了他的合伙人,剧院经理威尔克斯先生,因此,他就用羊肘子把那班当先锋的人买通了,让他们都躲起来。这样一来,尽管威尔克斯先生咆哮如雷,嚷着:“给皮洛士开路的那些木匠哪里去了?”这时候,扮演国王的演员仍然安享着羊肉。而观众不管多么不耐烦,也只好听听音乐,聊以解闷,静等他登场。

说老实话,我怀疑那些嗅觉总是很灵敏的政客,会一点儿都没觉察出这种办法的妙处。我深信,那位令人肃然起敬的治安官——伦敦市市长大人,所以能赢得人们的尊崇,大部分都是靠走在他的威武行列中的壮丽的仪仗队。我必须承认,就连我这样一个轻易不会被外观所迷惑住的人,也颇为仪仗队的堂皇场面所震撼呢。每当我看到一个人昂首阔步地走在***行列中,他的前面有一个人是专门为他开路时,就比在平时看到他,格外感到他的尊严。但是有一种情况完全合乎我的心意,那就是下面这样一种习俗:在举行加冕礼的时候,在王公贵人开始***之前,先让一个提花篮的女人走在前面,在舞台上撒满鲜花。毫无疑问,古代人做这样的事,一定会乞灵于弗罗拉,当时的教士和政客也不难使人相信真的是神仙下了凡,虽然只是由一个凡人装扮成弗罗拉,来行使她的职权的。但是我们并不打算用这种办法来哄骗读者。因此,要是那些反对古代异教的人乐意的话,大可以把弗罗拉换为上述那个提花篮的女人。简而言之,我们的意图,只不过是想尽量用高雅的文体,和其他足以在读者心中引起敬意的情景中,尽可能庄严肃穆地介绍我们的女主人公。不论这位女主人公的形象有多么可爱,既然她确实是从自然中临摹下来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乡村美人中,有许多是值得人们爱慕的,完全符合我们笔下所能描绘的完美无缺的女性形象。如果我们对这一点不是很有把握,为了某种缘故,我们就会奉劝那些稍谙风情的男性读者不要再读下去了。

闲话说得够多的了,现在我们就进入下一章。

[1]可能指贺拉斯。

[2]诗人指蒲伯,下面两行诗引自他的《群愚史诗》第3卷。

[3]英国讽刺诗人巴特勒(1612—1680)在他的长诗《胡迪布拉斯》第1部第1章中有类似的话。

[4]喻读书和饮酒都要饮其醇醪,弃其糟粕。

[5]《赫洛斯拉姆勃》,是一出荒诞讽刺歌剧,为英国舞蹈家塞缪尔·琼生(1691—1773)所作,1729年在伦敦上演。

[6]见荷马《伊利亚特》第2卷。

[7]约翰·洛克(1632—1704),英国经验派哲学家。他在《人类理智论》(1690)第3卷第4章中说,一个勤奋学习的盲人,以为自己理解了什么是红色,当人家问他红色是什么样子时,他回答说:像喇叭的声音。

[8]弗罗拉是罗马神话中的花神。皮洛士(前319—前272),古希腊军事家,以善战著称,曾征服马其顿。

稍稍显示我们的文笔所能达到的崇高境界,以及一段关于索菲娅·魏斯顿小姐的描绘

安静吧,一切狂暴的风。愿主宰众风的各异教神祇,用铁链锁住吵闹咆哮的波利亚斯[1]的活跃的四肢和尤若斯那刺人肌肤的尖鼻吧!温柔的采弗勒斯呀,请你离开芬芳的卧榻,升上西方的天空,吹起和美舒畅的微风,把可爱的弗罗拉从她那飘散着露珠香气的闺房里召唤出来吧。在六月一日她的生日那一天,这位丽人霞帔云裳,细步轻举于碧草绿茵之上,接受百花的顶礼膜拜。此时,大地一片锦绣,色彩缤纷,气味馥郁,百花竞放,看谁最能使她心旷神怡。

愿美丽的索菲娅也和花神一样以如此迷人的姿态出现吧!大自然里的羽族,你们的合唱队,即便是亨德尔[2]也谱不出那样动人的曲调。请放开你们婉转悦耳的歌喉,欢迎她登场吧。你们的歌声发自爱情,又以爱情为归宿。请在每个年轻人的心里唤起甜蜜的情思吧。看哪,大自然把一切魅力都赋予她的可爱的索菲娅出现了。她的美貌,她的青春年华,她的天真活泼,她的谦恭温柔,都是大自然所赐。芬芳的气息从她那玫瑰唇间呼出,她那双晶莹的眸子射出灿烂的光辉。

读者,您也许见过梅迪奇的维纳斯像[3],您也许参观过汉普顿宫的美人画廊[4]。您大概还记得可与每一个明艳照人的丘吉尔[5]媲美的佳丽,以及吉特·凯特[6]俱乐部里大家为之干杯的美女们吧。如果你们没有躬逢其盛,至少也会亲睹她们的女儿的芳容,她们一个个都是当代的绝色美人。如果把她们的芳名罗列下来,恐怕要写上满满一卷呢。

如果你们看见过所有这一切,那么就不必担心听到罗彻斯特伯爵[7]有一次在回答一位见多识广的人时所说的那句粗鲁话。不,要是您见过这一切后仍不知什么是美,您无疑就是有眼无珠;要是仍然感觉不到美的魅力,那您就是铁石心肠。

但是,我的朋友,纵使您见过所有这些美人,也不一定能确切地想象出索菲娅的容貌,因为她与其中任何一个美人长得都不完全一样。她很像瑞尼勒夫人[8]的那幅画像,我也听有人说更像著名的玛萨琳公爵夫人[9],但是她最像的是时刻不离我心怀的那个人[10]。如果您仍然记得那个人,那么我的朋友,您对索菲娅的芳容就有个轮廓了。

但是我恐怕您不会有这份眼福,所以我们就尽最大努力来描绘一下这位绝代佳丽的容貌,虽然我们深知,便是把全部才能施展出来,也难以胜任这项工作。

魏斯顿先生的独生女索菲娅,中等身材,或者比中等略高一些。她长得不但端庄,而且极其标致。看她两臂的肥瘦适中,就能想象得到她的四肢是很匀称的。乌黑的头发又浓又密,本来是可以垂到腰际的,现在按照时兴的样式把它剪短了,非常巧妙地卷到颈后,那头发是那么好,以至于大多数人不会相信它是真的。如果出于嫉妒,一定要在她脸上找出什么毛病的话,也许会有人说要是她的前额再高那么一点点就使她更美了。她的双眉密而匀整,像弯弯的新月,不是人工所能模仿出来的。那对黑色眸子里闪动的光辉,绝不会因为她的温柔而减弱。她的鼻子生得端庄合度,嘴里仿佛含着两行珠贝。嘴唇呢,正像约翰·萨克林爵士[11]的诗里所描写的:

双唇娇艳红润,上面一片

比邻接下颌的那片微薄,

后者好像刚被蜜蜂蜇过一般。

她的脸呈鹅蛋形,右腮上有个酒窝,微微一笑就露出来。毫无疑问,她的下巴,对于她面庞的俊美是很有帮助的,但也很难说这帮助到底是大还是小,也许偏于前者。她的肤色与其说像玫瑰,不如说更像百合。但每当她由于活动或者由于害羞而脸上发红的时候,连朱砂的红也比不上它。人们一见之下,禁不住要朗诵邓恩博士[12]的名句:

——她那质地纯洁而雄辩的血液,

在脸颊上发言了,那样明晰清澈,

你几乎要说她全身都会思想。

她的脖子纤秀,俯仰多姿。说到这儿,如果不怕唐突她的话,说它胜过著名的梅迪奇的维纳斯也不为夸张,百合花、象牙或者石膏都没有它白。最细的冈布莱[13],一定是出于嫉妒,把她那比它本身还要白净得多的胸脯遮住了。正是——

放射出比佩罗岛最光洁的大理石更皎洁的光泽。[14]

索菲娅的外貌就是这样;而在这形体内寄居的灵魂并没有将之辱没。索菲娅的灵魂丝毫也不比她的容貌逊色。恰恰相反,她的容貌还从她的灵魂的美中获得光辉照耀。因为每当她微笑的时候,她性情中温柔甜蜜的一面就在她的容貌上焕发出光辉来,那光辉,单有漂亮的面孔是表现不出来的。不过,既然我们打算介绍给读者的和这位漂亮的姑娘十分接近,而这样一来,她心灵的美就会完全呈现在大家面前,这里就不必细说了。不,如果细说,无疑是对读者理解力的一种侮辱,而且也可能剥夺了他们对这位女主人公的品格自己加以判断的乐趣。

不过,我们可以恰当地说,无论索菲娅先天得于自然的美多么丰厚,她多少也经过一些人为的雕琢。因为她是由一位姑母带大的。这位姑母是一个见多识广的女人,年轻时曾出入过宫廷,颇见过些世面,近几年才退隐乡间。经过她的指导和熏陶,索菲娅得到很好的教养;只是她的谈吐举止中也许还欠缺一种潇洒大方的风度,那种风度,只有和上流社会有文化教养的人士相处才能习惯性地培养出来。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老实说,往往得付出很高的代价才行。尽管它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妙,以至每当法国人品评一个人的优劣时,有一个优点他们总是说,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15],指的也许就是这种潇洒大方的风度吧。不过索菲娅身上的这种不足,完全由她的天真纯朴弥补了,而一个具备常识而天性温雅的人是永远也不需要靠这种潇洒大方的风度来装点的。

[1]波利亚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北风神,下文的尤若斯和采弗勒斯分别是希腊神话中的东风和西风之神。

[2]亨德尔(1685—1759),德国音乐家,1710年到英国定居。

[3]维纳斯像是17世纪在意大利出土的古希腊雕像,藏于梅迪奇博物馆。

[4]汉普顿宫在伦敦近郊,18世纪以前为英国国王寝宫,内有画廊,陈列宫廷美人画。

[5]此处特指英国军事家、马尔勃罗公爵约翰·丘吉尔(1650—1722)的妹妹萨拉·詹宁丝·丘吉尔。

[6]吉特·凯特是当时辉格党人的俱乐部。

[7]罗彻斯特伯爵(1647—1680)即约翰·维尔莫特,英国宫廷诗人,善于讽刺,生活放荡,颇为查理二世所宠幸。

[8]瑞尼勒夫人,她的画像是汉普顿宫美人画廊之一幅。

[9]玛萨琳公爵夫人,一个有钱而声名不好的意大利寡妇,年轻时到伦敦,后贫困而死。

[10]指作者的妻子夏洛特·菲尔丁,她于1734年和菲尔丁结婚,1744年逝世。作者在这里说明索菲娅的形象是以他的妻子为原型塑造出来的。

[11]约翰·萨克林(1609—1642),英国宫廷派诗人和戏剧家,其诗以辞藻华美著称,1630年被封为爵士。

[12]约翰·邓恩(1573—1631),英国玄学派诗人。所引见其《灵魂之旅·第二周年纪念》。

[13]冈布莱是一种白色细麻织物,以产地法国冈布莱得名。

[14]引自贺拉斯的《咏歌集》,词句略有改动。佩罗岛为爱琴海中一座小岛,以产大理石著称。

[15]难以言说的好处,当时人们喜欢用法语的Jeneaiquoi来表达。

在本章中追溯一件几年前发生的小事;事虽微小,对后来却有一些影响

我们让可爱的索菲娅在这部历史中露面的时候,适值她十八岁。前面已经交代过,她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她父亲对她至为钟爱。因此,汤姆·琼斯就央求她替自己那位看猎场的朋友出点力。

可是在叙述这件事之前,我们有必要把某些往事简要地追述一下。

尽管沃尔斯华绥先生和魏斯顿先生两个人因为脾性不同,交往并不十分亲密,但是两家倒也保持着一般性的交情,因而两家的小辈人打小就很熟悉,既然年龄都差不多,自然时常在一起玩耍了。

汤姆愉快活泼,而卜利非少爷则沉静严肃,相比之下,索菲娅还是跟汤姆更合得来。因此,她对汤姆的偏袒就十分明显了。如果遇上比卜利非少爷涵养差一些的小伙子,也许因为这种情况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不快来。

但是,既然卜利非少爷在外表上丝毫没有流露出反感,如果我们一定要向他的内心深处挖掘的话,那我们就有些过分了,那就像有些爱造谣言的人,专好侦察朋友们的隐秘,并且往往到人家的衣橱和碗柜里搜索,只为了向世人暴露这些朋友的寒酸和吝啬。

然而,如果一个人以为自己得罪了别人,那他往往也很容易认定别人真是被得罪了。所以卜利非少爷的某一个举动,在具有高超智慧的斯威康和斯块尔先生看来是出于一种高尚的动机,但在索菲娅看来,却是乘机对她发泄愤恨。

原来汤姆·琼斯很小的时候,送给索菲娅一只小鸟,那是他亲自从鸟窝里掏出来的。他把它养大,并且教会了它唱歌。

那时候索菲娅十三岁,非常喜欢这只鸟,整天主要的事就是饲养它、照料它,她最大的快乐也就是跟小鸟玩耍。于是小汤米(他们这么称呼它)变得非常驯顺,可以在女主人的手掌上啄食,跳到她的手指尖上站住,舒舒服服地躺在她怀里,好像感觉到在那里很幸福似的。不过索菲娅总是在它的腿上系一根小绳子,从不放它自由飞翔。

有一天,沃尔斯华绥先生全家到魏斯顿先生家赴宴,卜利非少爷和索菲娅在花园里玩耍。他看到索菲娅十分喜欢那只小鸟,就提出把小鸟交给他玩一会儿。索菲娅立即答应了他的要求,事先再三叮咛他小心,然后才把小汤米交到他手里。卜利非少爷刚一拿到小鸟,就松开小鸟腿上的绳子,往上一扔,让它朝天空飞去。

那只不通人性的蠢鸟,一发觉自己获得了自由,立刻把索菲娅平日对它的抚育之恩抛到九霄云外,径直飞离了她,落到不远处一根树枝上。

索菲娅看到她的小鸟跑掉了,就大声叫喊起来,正在不远处的汤姆·琼斯赶紧跑过来帮忙。

他一听说事情的起因,就骂卜利非是个可耻的坏良心的恶棍,然后脱下外衣,爬上小鸟所在的那棵树。

小鸟正栖着的那个树枝正好伸到一个水渠上,汤姆眼看就要够到那只跟他同名的小鸟了,就在这当儿,树枝突然折断,可怜的汤姆就头朝下栽到水里去了。

这时候,索菲娅关心的对象改变了。她意识到汤姆有性命危险,就大声喊叫起来,声调比以前大十倍。卜利非少爷也帮助她使劲儿地喊。

主人和客人正坐在紧靠花园的一个房间里,听到叫喊,吓得立刻一齐奔出屋来。但是等他们来到水渠边的时候,汤姆已经平安地爬上了岸,所幸,那水渠里的水很浅。

汤姆浑身滴着水,一个劲儿地打哆嗦,站在那里。斯威康恶狠狠地扑过去要打他,被沃尔斯华绥先生拦住了,他让斯威康耐住性子,然后转过身来问卜利非少爷道:“孩子,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卜利非少爷回答道:“舅父,我因为干了这件事,确实十分难过。真是糟糕,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拿着索菲娅小姐的鸟,想到这可怜的小动物一定很想得到自由,我承认,我就忍不住把它想要的东西给了它。我一向认为,把任何东西禁锢起来都是很残酷的。在我看来,束缚任何东西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根据这个规律,世上万物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不但如此,这样做也不符合***教的教义,因为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的原则。但是,如果我能料到索菲娅小姐会这么伤心难过,我是决不会放掉那只小鸟的。而且如果我能料到小鸟本身会落得那样的下场,我也决不会把它放掉的。因为就在琼斯少爷为捉它而从树上跌下来的时候,小鸟又飞起来,后来就被一只恶鹰叼走了。”

可怜的索菲娅一直到这时才知道她的小汤米所遭遇的厄运,因为卜利非所说的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她正把注意力都集中到琼斯身上,不可能去看小鸟。这时,她又大哭起来。沃尔斯华绥先生竭力劝解宽慰她,答应送给她一只更好看的鸟。但是索菲娅说,她绝不要旁的鸟了。魏斯顿先生在一旁责备她不该为一只愚蠢的鸟这么哭哭啼啼,但也忍不住对小卜利非少爷说,如果他是他的儿子,屁股上准会挨一顿好揍。

索菲娅现在回到自己的房间,两位年轻的绅士也被打发回家了,那一班宴席上的人又回到屋里喝起酒来。大家把话题转到那只鸟上,这番谈话新奇有趣,我们认为值得单辟一章来叙述。

[1]引自《新约·马太福音》第7章第12节,原话是:“你们要别人怎样待你们,就得怎样待别人。”

本章包含着极其深奥和严肃的事,恐难引起某些读者的兴趣

斯块尔先生刚点上烟斗,就对沃尔斯华绥先生说:“先生,真的,我不能不向您道贺,跟前能有这么一位好外甥。像他这样年纪的孩子,大多数只会注意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别的一概不懂;而令甥却有明察是非的能力。束缚任何东西,在我看来都是违反自然规律的,根据这条规律,万物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这就是令甥说的话,这句话在我心上留下的印象,将永远不会磨灭。对于正义的法则和事物永恒的适当性,还有谁比令甥理解得更透彻?他小小年纪就如此出类拔萃,我不能不大胆地预测,这位青年到盛年时期,和大布鲁图斯或小布鲁图斯[1]一定在伯仲之间。”

这时,斯威康赶紧插话,因为太急,把酒也撒出一些,他急忙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说:“从卜利非少爷说的另外一句话看来,我认为他日后会比布鲁图斯更了不起。所谓自然规律只是一句套话,什么也说明不了,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样一条规律,也不知道它能产生出什么权利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倒的确是***教的教义,那孩子说得好极了。我的教育产生了这么好的效果,我真的高兴极了。”

“如果虚荣心符合事物的适当性的话,”斯块尔说,“那么在这件事上我也有理由讲讲虚荣。卜利非少爷这种对善恶是非的观念究竟是从谁那里学来的,我觉得再明显不过。如果没有自然规律,也就谈不上善恶是非了。”

“什么?”牧师叫道,“你难道否定上帝的启示[2]吗?我到底是在跟一个自然神论[3]者说话,还是跟一个无神论者谈话?”

“咱们还是喝酒吧!”魏斯顿先生说,“什么自然规律,见鬼去吧!我不懂你们俩讲的善恶是非是指什么,叫我说,把我女儿的鸟抢走就是‘非’。我这位老街坊尽可以照他自己的意思,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可是纵容孩子干这种事,那只能把他们养大了送上绞刑架。”

沃尔斯华绥先生回答说,他为外甥所干的事,表示深深的歉意,但他不同意去处罚外甥,因为外甥那么做本是出于一种崇高的动机,没有什么恶意。他说,如果卜利非把那只鸟偷走了,他会比谁都更坚决地主张处罚他。可是很显然,那孩子没有这种动机。他认为,实际上除了他外甥表白的原因以外,他不可能有别的动机(至于索菲娅所怀疑的那种恶意,沃尔斯华绥先生从来没有想到过)。最后,他再一次责备了外甥的错误举动,但念及他年幼无知,可以勉强饶恕他。

斯块尔刚才已经过于明白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现在不再开口,就等于默认对方对他的评判的指责。因此,他颇有些激动地说:“沃尔斯华绥先生对于财产权这样的肮脏东西,未免太过于重视了。当我们对伟大、卓越的行为下判断的时候,一切细枝末节都应该置之度外。正因为拘泥于这狭隘的准则,人们才判定小布鲁图斯是忘恩负义,被骂作弑父的逆贼[4]。”

“要是这两个人因为这些罪行被送上绞刑架,”斯威康嚷道,“那也是他们罪有应得。这一对异教的恶棍!谢天谢地,咱们如今再也没有布鲁图斯兄弟这样的人了!斯块尔先生,我希望你再也别往我这两个学生的头脑里填塞这种违背***教教义的邪说了,因为只要他们接受我的教育一天,我就一定会用鞭子把这些邪说从他们脑子里再抽出去的。你的好学生汤姆受了你的熏染,差不多已经给毁了。那天我偶尔听到他同卜利非少爷争论说,光有信仰而没有善行,信仰就得不到上帝的奖励。我早知道这是你的论点,他一定是从你那里学来的。”

“你不要责备我把他教坏了,”斯块尔说,“是谁教唆他嘲笑一切合乎自然法则、合乎道德、合情合理、尽善尽美的事物的?他倒是你的好学生。我不承认他是我的学生。不,不是的,卜利非少爷才是我的学生呢。尽管他年纪很轻,我敢向你挑战,谅你也没有本事把这孩子正直的道德观彻底摧毁!”

听了这话,斯威康带着轻蔑的神情讥讽斯块尔道:“啊哈,我敢放心大胆地把他交给你。那孩子的心中,善恶观念已经深深地扎了根,你的那些冒牌哲学谎言影响不了他。不,不,我已经用了一番心思,事先把道理灌输给他了——”

“我也把道理灌输给他了!”斯块尔叫嚷着,“除了崇高的道德观,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更能激发人心,使它产生释放小鸟这种慷慨仁慈的念头呢?我再向你重复一遍:如果虚荣符合事物的适当性的话,我就要说,把这些观念灌输给卜利非少爷的光荣理应属于我——”

“如果虚荣是可以容许的话,”斯威康说,“我也敢夸口说,卜利非少爷本人认定是自己行动准则的那种责任感,正是我教给他的。”

“这么说来,你们两个是串通一气,教那个小少爷来抢我女儿的鸟哇!”乡绅说话了,“看来我得好好看住我那养山鹑的笼子,要不然,就会有哪个讲道德或信宗教的人来全给放掉了。”说到这儿,他拍拍在座的一位律师的背,大声叫道:“律师先生,你怎么看这件事?这件事违不违法?”

那位律师脸色端庄,一本正经地讲了下面一番道理:“如果这个案子以山鹑为由提***讼,那毫无疑问是可以成立的,因为这山鹑虽然是野生的,但既然有人要求归还,就产生了所有权问题。不过案情涉及的是一只会唱歌的鸟,尽管有人要求把它归还,***还是会把它视为非私人财产,是一种下等动物。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必须撤回诉状。因此,鄙人认为还是以不***为好。”

“好啦,”乡绅说,“既然没有好处,咱们还是来喝喝酒,谈谈国家大事或者大家都懂得的事吧。我敢说,刚才你讲的那些话,我一个字也没听懂。你那些话也许很有学问,也很有道理,可是你没办法叫我听进去。哼,真见鬼了!你们谁也不提一提那个值得夸奖的可怜的孩子,他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帮助我女儿,那才是侠义行为呀!我的学问足够使我看明白这一点。我们应该为汤姆的健康干上一杯!不管我活到什么时候,我都要疼爱这个小伙子。”

两位塾师的辩论就这样被打断了。本来他们两个准定还会争论起来的,但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立刻吩咐备车,把这两个斗士送走了。

这只小鸟的故事以及由此引发的一段对话,就这样结束了。尽管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比本书现在所叙述的时期要早几年,我们还是不能不在这里补叙一笔。

[1]大布鲁图斯即路修斯·朱尼乌斯·布鲁图斯,他建立了罗马共和国。他的两个儿子图谋推翻共和国,他将其治罪,亲自监视执行他们的***。小布鲁图斯是马尔库斯·朱尼乌斯·布鲁图斯(前85—前42),为恺撒所赏识,授以要职,后以维护共和的名义,加入刺杀恺撒的集团,亲手杀死恺撒,故有人认为他忘恩负义。

[2]指《启示录》中有关世界末日的话。

[3]自然神论是18世纪欧洲自由思想家所主张的理论,他们认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但后来世界脱离了上帝的统治,按照自身规律发展了。

[4]普卢塔克的《名人传》说小布鲁图斯的母亲是恺撒的情妇,布鲁图斯是恺撒的私生子,故他之杀恺撒为弑父。但恺撒只比布鲁图斯大十五岁,这个说法不可信。

包括一件人人都能欣赏的事

“细微的事能打动细小的心。”[1]这是一位恋爱大师的体会。一点儿也不错,从那天起,索菲娅开始对汤姆·琼斯产生了好感,而对那个卜利非少爷则十分厌恶。

有很多偶然事件时不时地加深索菲娅这两种感情。我们前面已经透露过,这两个孩子的性格截然不同,汤姆远比卜利非更能投合索菲娅的心意,不用说,读者也能推断出来。说实在的,索菲娅很小的时候就看出来,尽管汤姆是个懒散马虎、调皮捣蛋的家伙,可是除了他自己,他从来没有损害过什么人;而卜利非少爷虽然举止端庄稳重,为人精明审慎,一副小绅士的模样,然而他一心一意就只关心一个人的利益,至于那个人是谁,不需要我指点读者也一定能猜出来。

本来人们为本身的利益着想,对待这两种人应该有不同的态度,但是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却往往并不是截然相反的。这也许有策略上的考虑:当人们发现一个真正以行善为乐的人时,他们有理由认为自己是发现了一件珍宝,并渴望独自占有,就像获得其他任何好东西一样。他们可能这样想,如果大声宣扬一个人的好处,就等于,用粗浅的话来说,大声喊叫别人来分享他们本打算独自享受的烤肉。如果这种解释不足以使读者满意的话,我就没有别的办法来说明为什么人们对为人类社会增光和造福的人会那样漠不关心。索菲娅却并非如此。几乎从她刚刚懂得敬重和鄙夷这两个词的含义那天起,她就敬重汤姆·琼斯而鄙夷卜利非少爷。

索菲娅曾经跟她姑妈一起生活了三年多。她在离家这段时间里,很少见到这两个少年,只有一天陪她姑妈到沃尔斯华绥先生家吃过一次饭。那是在我们上文讲过的山鹑事件后不久。饭桌上,索菲娅听到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在回家的路上,她姑妈也没能从她嘴里问出什么来。可是,当给她卸装的女仆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小姐,您今天见到卜利非少爷了吧?”时,她以十分气愤的口气回答道:“我讨厌卜利非少爷这个名字,正像我讨厌一切卑鄙无耻、不讲信义的东西一样。我真不明白,只因为汤姆好心好意地做件事,沃尔斯华绥先生就让那个野蛮的老学究残酷地打这个可怜的孩子!”随后,她把事情的经过向她的女仆叙述了一遍,最后说:“你不觉得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吗?”

现在,这位年轻的小姐已经回到父亲身边,魏斯顿先生让她主持家政,用餐的时候让她坐上席[2]。汤姆因为酷爱打猎,极受乡绅宠爱,时常来做客,在餐桌旁就座。心胸开阔、性情豪爽的小伙子,往往有待人殷勤的天性,再加上汤姆又很聪明而且有见识,使这种殷勤很容易变成对一切妇女的关怀体贴。这一点,不论是跟那些粗野的乡绅比,还是跟面目严肃、性格有些阴沉的卜利非少爷比,都显然大大不同。汤姆这年二十岁,已经在这一带妇女当中以漂亮小伙而闻名了。

汤姆对待索菲娅,除了比对别的人更加敬重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就索菲娅的容貌、家产、见识和温柔可亲的态度而言,这样的敬重似乎也是理当如此的。但是汤姆在索菲娅身上从来没有动过其他念头。我们目前姑且让读者去责难他蠢笨,但也许以后我们会对此做出令人满意的说明。

索菲娅极其天真温柔,但性情又非常活泼。每当和汤姆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更加活泼起来。汤姆如果不是过于年轻和疏忽大意,本来是能够觉察到这一点的;而且,要不是魏斯顿先生不是一心一意只关注他的猎场、马厩和狗窝的话,这种情形也许会多少引起他的嫉妒了。但是那位可敬的乡绅从来没有起过疑心,因此就给了汤姆一个所有恋人都梦寐以求的接近他女儿的机会。汤姆只是顺着自己天生的殷勤态度和善良的品行来行事,可是这么一来,倒使他比经常转那姑娘的念头的人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了。

这就难怪这件事逃过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就连可怜的索菲娅本人也没有觉察。等到她意识到自己处在危险中时,她已经深深坠入情网,不能自拔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一天的下午,汤姆趁索菲娅独自一个人待着的时候,跑到她面前,稍稍客气了几句以后,神情庄重地对她说,他想求她一件事,希望她好心地给予帮助。

不论是这个年轻人的举动还是他开始说话的方式,实在都不能使姑娘疑心到汤姆是有意向她表达爱情。但是,不知是大自然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什么呢,还是由于别的原因,索菲娅心里突然冒出来了这个想法,使她顿时脸上失色,四肢颤抖起来。要是汤姆这时候停下来等她答话,她一定张口结舌说不出来。但是汤姆立即把她从窘境中解脱出来,接着提出了他的请求:求索菲娅可怜可怜那个猎场看守,并说,如果魏斯顿先生把这个人告到法庭,他和他一家人就会被彻底毁了。

此刻,索菲娅已经从刚才那阵慌乱心情中恢复了镇定。她甜甜地一笑,回答说:“这就是你那么郑重其事地向我提出的重大请求吗?好的,我一定尽心尽力为你效劳。其实,我自己也很同情那个可怜的人,就在昨天,还送了他太太一点小东西。”她说的这点东西指的是她的一件长袍、几件内衣和十先令现钱。这事汤姆事先已经知道了,实际上,他正是因为知道了这件事,才起意求索菲娅帮忙的。

我们这位小伙子的请求获得成功,使他越发有了勇气。他决定更进一步,大胆请求索菲娅把黑乔治推荐给她父亲。他强调说,这一带没有比这个人更老实的了,他最适合猎场看守这个差事,而且当时魏斯顿先生这里恰巧有个空缺。

索菲娅回答道:“好吧,这个我也答应下来。不过,关于前一件事,请你放心,我要追着我父亲,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可是后一件事,我可不能担保一定办到。不过,我一定会尽力帮这个可怜的人的,因为我真的很同情他和他的一家人。现在,琼斯先生,我也有件事要请你帮忙。”

“帮忙,小姐!”汤姆大声说,“您要是知道我一听到您可能吩咐我做点什么就会多么高兴,那么您就会知道您的吩咐对我来说就是莫大的恩宠。凭您这只可爱的手发誓,我情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您效劳。”

说到这儿,汤姆抓住索菲娅的手,热烈地吻了起来。这是他的嘴唇头一次接触到她。索菲娅双颊上刚刚失去的血色,这时又大大得到补充,一下子冲到脸上,连脖颈都绯红了。此时此刻,她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感觉,等稍稍平静下来回味时,她才开始领会蕴藏在她心中的一些秘密,假如读者还没有猜到那是什么样的秘密,那么到了应该知道的时候,就总会知道的。

索菲娅刚能说出话来(她是不可能马上说出话来的),就告诉汤姆,她要他帮的忙是:以后再出去打猎,别带她爸爸冒那么多风险。因为她从听到的一些话里知道,在外面有很多危险,所以每回他们两个一起去打猎,她总是提心吊胆的,很害怕哪一次她爸爸摔断胳膊腿,被人抬回来。因此,她求汤姆看在她的面上,千万多加小心。汤姆既然知道魏斯顿先生通常总是跟在他后面的,那以后骑马就不要跑得太快,也不要跨越篱笆沟坎。

汤姆答应一定遵照她的嘱咐,又对索菲娅好心答应他的请求表示了感谢,就告辞而去。他对自己取得的成功感到非常满意。

可怜的索菲娅也感到非常满意,但是原因却与汤姆不同。她感觉到的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读者心中(如果他或她还有一颗心的话)一定会比作者有更深刻的体会。即便我有诗人所幻想的那么多张嘴[3],吃过为他准备的许许多多珍馐美味,也不能描绘得那么好。魏斯顿先生有个习惯,就是每天下午喝醉了酒后要听女儿弹琴。他十分喜欢音乐,如果他住在城里的话,就可以称得上一个音乐鉴赏家了,因为他总是反对亨德尔先生的精妙乐曲。他除了欣赏轻松活泼的小曲之外,别的一概不感兴趣。他最心爱的曲子就是《国王老西蒙爵士》《圣乔治忠于英格兰》《蹦蹦跳跳的琼》[4]和其他几首。

尽管索菲娅精通音乐,除了亨德尔先生的作品外她从来不愿意弹别的曲子,可是她对父亲又是那样孝顺,还是把那些小曲儿都学会了,好弹给他听。不过她有时也想办法把爸爸的兴趣引到她这方面来。每当魏斯顿先生要她把那些小曲一弹再弹时,索菲娅就说:“别这样,亲爱的爸爸!”而常常要求魏斯顿先生准许她演奏点别的曲子。

可是这天晚上,乡绅酒足饭饱,要来听女儿弹琴的时候,索菲娅却不等父亲开口,就把父亲喜爱的曲子全都一连弹了三遍。这下子可使乡绅乐不可支,从躺椅上跳起来,吻了女儿一下,并且发誓说,她的演奏技巧大大长进了。索菲娅就趁这个机会来履行她向汤姆许下的诺言。事情办得非常成功,乡绅甚至对女儿说,如果她肯为他再弹一遍《国王老西蒙爵士》,他明天早晨就派乔治去看守猎场。于是《国王老西蒙爵士》演奏了一遍又一遍,直到音乐的魅力使魏斯顿先生进入梦乡为止。第二天早晨,索菲娅当然没有忘记提醒父亲答应过她的话,乡绅立刻派人把他的律师找来,吩咐他中止一切诉讼程序,给乔治拟一份看守猎场的委任书。

汤姆办成这件事的消息,很快在远近传开,并招致种种不同的议论。有的人夸奖他办了一件好事,但多数持非难的观点,有人嘲弄道:“毫不奇怪,惺惺惜惺惺嘛,二流子结交二流子。”小卜利非更是义愤填膺。长期以来,他对黑乔治的仇恨程度,就像汤姆对黑乔治的喜爱程度一样深。这倒不是因为黑乔治什么地方得罪了他,而是因为他自己崇信宗教和道德,黑乔治却有流浪汉的坏名声。因此,卜利非少爷把汤姆办这件事说成是有意跟沃尔斯华绥先生作对。他咬牙切齿地说,为这样一个无赖汉做好事,绝不可能找出别的动机来。

斯威康和斯块尔也随声附和,唱着同样的曲调。因为那个寡妇的缘故,他们两位,尤其是斯块尔非常忌恨小琼斯。因为现在汤姆·琼斯快二十岁了,长得确实英俊漂亮,那位寡妇越发宠爱他,因为这宠爱,似乎也就越来越觉得他英俊漂亮了。

但是沃尔斯华绥先生却不为他们恶意的挑唆所动,他对琼斯所做的事表示十分满意。他认为,琼斯这种对朋友忠心耿耿、始终不渝的真挚友谊值得大加赞扬,他还希望以后更多地看到此类善举。

但是命运女神却并不总赏识像我们的朋友汤姆这样的漂亮的小伙子,这也许是因为这类青年人并不怎么热切地讨好她吧。现在,突然之间,命运女神把汤姆的一切行为全加以颠倒,使善心的沃尔斯华绥先生把原先以为值得赞扬的事,忽然改换一个角度来看了。

[1]引自奥维德的《爱的艺术》。

[2]按风俗,宴会时,女主人坐首席,最贵重的男宾坐在女主人的右边;男主人坐末席,最重要的女宾坐在男主人的右边。

[3]希腊神话中的海德拉有九个头,莎士比亚在《奥赛罗》第3幕第2场中有“如果我有海德拉那么多张嘴……”这样的话。

[4]《国王老西蒙爵士》在约翰·盖依的《乞丐的歌剧》中配作饮酒之歌。《蹦蹦跳跳的琼》是一首猥亵的民歌。

为琼斯先生为何对迷人的索菲娅的种种可爱之处无动于衷辩解几句;在那些赞赏大多数当代喜剧里的男主角的风流雅士心目中,汤姆的身价可能因而大大降低了

鉴于我们这位男主人公对待索菲娅这种态度,我恐怕有两种人已经对他有些看不起了:一种人责备他不够精明,错过了一个可以获得魏斯顿先生全部家当的大好时机;另外一种人则因为他在这么一位漂亮小姐面前胆小羞涩、裹足不前,那位小姐,好像只要汤姆张开双臂,就会扑到他怀里来的。

尽管对他这两方面的错误我也许都没办法替他开脱(对于不够精明这一点,他是无可饶恕的;而关于后一点,我所能提出的辩解恐怕也很难令人满意),然而既然有时候可以通过证词使被告的刑罚减轻,那么我就把事实原原本本地摆在这里,其中是非曲直全凭读者来判断。

琼斯先生身上有一种气质,究竟应该称之为什么,作家们还没有一致的意见,但它的确存在于某些人胸中。这种气质的作用与其说是分辨是非善恶,倒不如说是鼓励人们行善,阻止人们作恶。

这种情况,说来略微有些像剧院里著名的“制箱匠”[1]。因为当具有这种气质的人表演得好的时候,再也没有比狂热的或友好的观众那么喝彩喝得响亮而热烈的了。反之,假如他演砸了锅,再也没有比批评者那样急于嘘他并轰他下台的了。

用一个更高深一些,同时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更熟悉一些的比喻来说明我这里所说的原则,就是:它坐在我们心灵的宝座上,就好像我们王国里那位***官[2]坐在审判厅里一样,根据公理和正义来主持、审讯、指导、裁判、开释或处刑,来处理各种案件。他的知识使他能够洞察一切隐秘,他的智慧使他不受任何人的欺骗,他的正直使他不被任何人收买。

我们与比我们低劣的禽兽之间的主要区别,也许正是我们有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行为准则。如果有这样一些人,只具备人的外形,而不受这一准则的约束的话,我宁愿把他们看作从人群中逃到禽兽阵营里的叛徒。而既然是叛徒,在禽兽中他们命中注定也不会有很高的地位。

到底是出于斯威康还是斯块尔的教训呢,我不便断言,总之,我们的主人公的行为确实完全受这个准则的指引。因为尽管他不是事事都做得对,但每逢做了什么错事,他没有哪一次不感到痛悔不已。正是这个准则教会他懂得,受了人家殷勤款待的恩情,却转而把人家的家产抢劫一空作为报答,那是天底下所有盗窃行为中最卑鄙无耻的一种。他更不认为这种罪行给人造成的伤害增大,就可以减轻其卑鄙程度。相反,在他看来,既然偷了人家的盘子都要判***并褫夺公民权,那么既抢了人家的全部财产又夺走了人家的女儿,这种罪过是无论怎样惩罚都不算过分的。

坚持这个原则,汤姆就从来没有想到要靠这种手段来发财高升(我前面已经说过,这是一种实际行动的准则,仅仅懂得或相信它还不够)。如果汤姆真正迷恋上索菲娅,他也可能会另有想法。可是请允许我说一句:为了爱情与为了窃取财产而夺取别人的女儿,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如今,虽然这位年轻人对索菲娅的种种迷人之处并非毫无觉察,尽管他十分爱慕她的容貌,敬重她的人品,可是索菲娅在他心上并没有留下很深的印象。人们可能因此责怪汤姆冥顽不灵,至少也会嘲笑他缺乏审美判断力,所以我们现在就来做一些必要的解释。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汤姆的心现在被另一个女人占有了。毫无疑问,读者听了一定会感到诧异,为什么书里对这件事只字未提。既然我们一点儿也没有透露过是哪个人成了索菲娅的情敌,读者也就无从猜测她究竟是谁。至于卜利非太太,尽管我们不得不将她对汤姆似乎颇有情意的疑点交代一下,但我们从来没有让读者觉得汤姆对她有任何感情。事实上,我不得不遗憾地说,少男少女对于上了年纪的人对他们表示的恋情和宠爱,往往并不懂得报之以感激。

我们不能让读者再等下去了。想必您还记得我们时常提到乔治·西格里姆(就是猎场看守,一般人都称他为“看猎场的黑乔治”)一家,是由夫妻两个和五个孩子组成的。

排行老二的是个女儿,名叫莫莉。人们都认为她是那一带长得最漂亮的姑娘。

康格里夫[3]说得好:“真正的美,其中有凡夫俗子的眼觉察不出来的东西。”因此,即使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美都不能瞒过独具慧眼的人。

对这个姑娘的美貌,汤姆本来并没有在意,可是等莫莉到了十六岁上,差不多比她大三岁的汤姆才开始对她有了情意。而且在他对莫莉有了感情之后很久,他还没有想要占有她的念头。虽然他那健壮的肉体使他跃跃欲试,但他所恪守的道德准则却约束住了他。***一个少女,无论她多么贫穷和地位低下,在他看来都是伤天害理的恶行,另外,他对姑娘的父亲的一片好意以及他对这家人的同情也都加强了他这种冷静清醒的想法。为此,他曾经一度下过决心,要控制自己的感情,有整整三个月的工夫,他确实没有进过西格里姆家的大门,也没有和这个女儿会面。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大家普遍认为莫莉是个很漂亮的姑娘。事实也的确如此。但是她的美可并不属于很柔媚的一类,她身上很少女人味,她这种美同样适用于描绘男子。说句老实话,年轻和健壮在她的长相上占有相当大的成分。

她的心灵也不比她的外貌更带有女人味。她身材高大,非常壮实,性格则粗率,敢作敢为。她是如此缺少羞涩和腼腆之态,以致汤姆对她的贞洁比她自己更为担心。她喜欢汤姆,恐怕不下于汤姆之喜欢她,所以当她看到汤姆畏缩不前时,她就越发大胆进攻,追求起汤姆来。她发现汤姆根本不到她家里来了,就设法拦他的路,竭力挑逗他,最后到了这样的程度:除非汤姆是个大英雄,或者是个胆小鬼,才能使她达不到目的。一句话,没过多久莫莉就把汤姆那些洁身自好的决心彻底粉碎了。尽管到了最后关头莫莉还照着礼数装出很不情愿的样子,但是我们宁可说,胜利归于莫莉,因为事实上真正成功的是她的计谋和策划。

在这件事上,莫莉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十分巧妙,以至琼斯最后还把自己看作胜利者,认为那年轻姑娘是屈服于他的热烈追求。同时,他还把莫莉同意委身于他看作是出于对他的一腔无法抑制的爱。汤姆这种设想,我想读者也一定会承认是极其自然和合情合理的。前面我们已经不止一次说过他生得异乎寻常的俊秀,确实,他堪称世界上最漂亮的小伙子之一。

世界上有一种人,例如卜利非少爷,只爱自己一个人,事事处处只考虑个人的利益和享受,如果与自己的快乐和利益无关,对旁人的利害祸福一概不闻不问。但也有另一种品性的人,他们即使出于利己的动机,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高尚道德。也就是说,这种人如果从旁人身上得到快乐和满足,他们一定会喜爱那个给予他们快乐和满足的人,并且把为这个人谋取幸福看作使自己的心情获得安宁不可或缺的条件。

我们的主人公就属于后一种。他现在认为,由于他的行为,可怜的姑娘一生是幸福还是痛苦,以后就全靠他一个人来决定了。莫莉的美貌仍然吸引着汤姆,虽然更漂亮或者更新鲜的目标也许更能吸引他。但是由于考虑到莫莉对他显然十分钟情,又考虑到是他把这个姑娘引入现在这种境地的,他那尝到胜利果实后出现在心中的感情低潮,这时又开始回升。莫莉对他的钟情使他感激,莫莉的处境又让他同情,除这两种情感之外,再加上他贪恋莫莉的姿色和身子,这一切在他的心中产生一种感情,如果不太唐突这个字眼儿的话,我们可以称之为“爱情”,虽然这么说,刚开始的时候也许是很不妥帖的。

这么说来,汤姆之所以对索菲娅的迷人之处无动于衷,对索菲娅那些很可以合理地解释为鼓励他去倾诉爱情的言语举止,也都熟视无睹,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此。既然他不肯因为莫莉贫穷和可怜就抛弃她,他当然就不会想到去欺骗像索菲娅这样的人。而且,如果他让自己对那位小姐产生哪怕一点点爱情的话,他就必将犯下两种罪行之中的一种。我在初次将他介绍到这部史书里来的时候,曾经提过人们普遍认为他的下场将会如何如何,据我看来,假如他犯两种罪过的一种的话,他都必然逃不脱那个命运。

[1]制箱匠指剧院里大声叫喊的观众。他们激动的时候敲打板凳,听起来像是在制造箱子。典出英国作家艾狄生(1672—1719)的一篇文章,见《旁观者》第235期(1711年1月29日)。

[2]这里指哈德维克男爵,他1737—1756年为***官,菲尔丁对他极为推崇。

[3]康格里夫(1670—1729),英国喜剧家。这段话见他的剧作《老光棍》。

本卷中最短的一章

莫莉的妈妈第一个看出女儿体形的变化。为了遮掩街坊四邻的耳目,她做了一件糊涂事,让莫莉把索菲娅送给她的那件长袍穿上了。送长袍的小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可怜的女人竟然会糊涂到让她女儿在这种情况下穿上它。

这是莫莉生平第一次有机会把自己的美显示一下,她感觉得意极了。尽管她在穿得破破烂烂的时候,对着镜子照一照也觉得自己美貌可人,而且就是穿得那么破烂的时候还是把琼斯的心征服了,也许还把另外一些人的心征服了,但她觉得如果再加上这件漂亮衣服的话,她准能更招人爱,因而也能征服更多的人。

于是,在下一个礼拜天,莫莉就穿上这件衣服,戴上汤姆送给她的镶花边的新帽子和其他的装饰品,手里摇着扇子,来到了教堂。大人先生们如果认为野心和虚荣心为他们所专有,那可就大错特错了。这种高尚的品质,不论在乡村教堂里还是在教堂墓地边,不论在客厅里还是在内室里,都一样表现得非常突出。小教堂法衣室里的秘密策划,不一定比教廷秘密会议上的阴谋诡计逊色。这里同样有当权和在野之分,有计谋、权术,有党争和派系之争,跟宫廷里的情况完全一样。

这儿的妇女,在玩弄女性那一套最高级的技巧方面,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些比她们高贵而富有的太太小姐。这里有假装正经,也有搔首弄姿;有打扮招摇,也有飞眼勾引;有虚情假意、争风吃醋、造谣生事、恶意诽谤等等,总之,凡是高雅聚会或者上流社会社交界中常见的一切勾当,这里应有尽有。所以,上流社会人士再也不要瞧不起地位比他们低的阶层,把他们看作愚昧无知的一群;下层社会的人也不必去嘲笑地位高于他们的人,骂他们伤风败俗。

莫莉坐了好一会儿,周围的人还没有把她认出来。于是教堂里做礼拜的人们就嘁嘁喳喳地议论起来。“这是谁?”等到认出是莫莉后,妇女们中间立刻就响起一片讥讽和嘲笑声,有的甚至大笑起来,以致沃尔斯华绥先生不得不动用他的权威来维持教堂里的体统。

诗歌女神用荷马的风格咏唱的一场战斗,只有熟谙古典的人才能欣赏

魏斯顿先生在这个教区里也有一份地产,而且他的住宅离这边的教堂并不比离他那个教区的教堂远多少,所以他时常到这边来做礼拜。这时候,他和可爱的索菲娅恰巧也在场。

索菲娅觉得莫莉长得好看,心里很高兴。但她又可怜莫莉这样打扮自己是头脑简单不懂事,因而很显然地惹起了身份跟她相当的人的嫉妒。索菲娅一到家,马上就差人把猎场看守叫来,并且让他把莫莉也带来,说她打算在家里为莫莉找个差事,可能就放在她身边当个贴身女仆。因为这时,索菲娅的女仆打算辞工不干,正要离去。

可怜的西格里姆听了这话,真如听到一声霹雳,因为他完全明白他女儿的身子有了问题。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恐怕莫莉这孩子笨手笨脚的,侍候不好小姐,因为她以前从没有侍候过人哪。”索菲娅说:“那没关系,要不了多久她就会熟练的。我很喜欢这个姑娘,我一定要叫她来试试。”

黑乔治立刻去找他老婆,打算听一听她有什么好主意,能使他从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不料到家一看,家里正闹得天翻地覆。原来那件肥大的长袍竟惹起那么激烈的嫉妒,等沃尔斯华绥先生和其他头面人物离开教堂后,那股被压抑的怒火就猛烈爆发了。一开始,人们还是用谩骂、讥笑、嘘声和手势来发泄,接着就用一些能够飞行的武器来进攻了。尽管那些软性的东西,既不至于伤害生命,也打不断四肢,但对于一个衣着华丽的姑娘来说,那足以引起她的恐慌。莫莉是个性情刚烈的姑娘,绝不愿逆来顺受,于是——但是且住!既然我们不敢自信有足够的能力来描绘这场战斗,那就请一位高手来助我们一臂之力吧。

啊,众缪斯,不管您是哪一位,只要您喜欢歌唱战争,尤其是曾经咏唱过胡迪布拉斯和特鲁拉[1]战场上的杀戮场面的,如果您没有和您尊贵的朋友巴特勒一道饿死的话,就请您在这个伟大的时刻,助我一臂之力吧!要知道没有哪个人是万能的。

就像一大群母牛正在一个家道兴旺的农家场院里挤奶的时候,听到它们的牛犊在远处因奶水被抢走而哀号,必然会咆哮狂吼一样,萨默塞特郡这群乌合之众发出的吼声也是如此。因为人各有异,各人的情绪也不相同,所以他们发出的声音也是各种各样的:有的粗大,有的尖厉;有的因愤怒而大声呼叫,有的因惊恐而尖声嘶叫,也有的人叫喊纯粹是为了寻开心。其中起最重要作用的是嫉妒,它是魔鬼撒旦的姊妹和忠实的朋友,它在人群中钻来钻去,煽起妇女的怒火,使她们一走到莫莉面前,就纷纷抓起乌七八糟的脏东西往她身上乱扔。

莫莉本想体面从容地撤退出去,但是她的努力失败了;于是她掉转头来,抓住敌军中走在最前头的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白丝,把她打翻在地。尽管敌军约有百人之众,但看到她们主帅的下场,都向后倒退了好几步,躲到一座新掘的墓穴后面,因为她们的战场,就在教堂的公墓上,那里当晚正好要举行殡葬仪式。莫莉乘胜追击,从墓穴旁抓起一具骷髅,奋力掷过去,正好打中裁缝的脑袋。两个脑壳碰到一起,咕咚一响,裁缝应声倒下,直挺挺地躺在那块儿地上了。于是两个脑壳并列地上,简直使人说不清哪个更有价值。随后,莫莉又捡起一根大腿骨,冲入那四散奔逃的人群,抡起大腿骨,左右砍杀,把那些强大的男女英雄直打得人仰马翻。

啊,缪斯,请你列举出在这可怕的日子里倒下去的那些人的名字吧。首先,是杰米·特伍德尔,他的后脑勺被可怕的大腿骨击中一下。他是在那温柔秀丽、蜿蜒曲折的斯陀尔河优美的岸边长大的,就在那里他学会了声乐艺术,后来到处流浪,在节日晚会和市集上用他的歌喉为乡村的少男少女助兴,那些青年男女在草地上轻快地翩翩起舞,杰米就站在一旁演奏提琴,并且随着自己琴声的节拍欢跳。可是,现在,提琴对他还有什么用处呢?他只能用自己的身体来敲打青草地了。其次,是骟猪的老埃彻普,他的脑门上挨了我们这位亚马孙女英雄一下,当即栽倒在地上。他的体格又肥又大,倒下去就仿佛房倒屋塌一般。同时,他的烟盒从口袋里掉了出来,莫莉就把它当作当然的战利品收起来。再就是磨坊的凯特,她不幸被一块儿墓碑绊倒,碑石钩住她那没有系带的长袜,使她颠倒了自然的顺序,摔了个头下脚上。贝蒂·丕平和她的情人小罗杰尔也都摔倒了。噢,性情古怪的命运哪,让她摔个嘴啃泥,而他倒摔了个仰八叉!汤姆·弗莱克尔,铁匠的儿子,是莫莉盛怒之下的另一个受害者。他本是一个手艺灵巧的匠人,他做的防泥木鞋十分出色,现在把他踏倒在地的那一只正是他本人的杰作。如果他当时待在教堂里唱圣诗,也就不至于搞得头破血流了。克罗姑娘,一个庄稼汉的女儿,还有本人就是种庄稼的约翰·吉迪什,南·斯劳齐、埃塞尔·克德琳、维尔·斯普雷、汤姆·班内特、父亲开着“红狮酒店”的波特家三姊妹、婢女贝蒂、旅店马夫杰克,以及其他许多出身贫寒的人,这时都躺在坟墓中打滚。

其实,莫莉那双强有力的胳膊并没有碰到所有这些人,他们大多数是在狼狈逃窜中互相撞倒的。

但这时,命运女神担心她过于偏向一边,有失公正,特别是怕让有理的一边长时间占上风,就赶紧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布朗大娘反攻了。这个婆娘平时被泽吉尔·布朗拥抱在怀中,但是拥抱她入怀的却并非丈夫一个人,教区里有一半男人与她都有瓜葛。这个女人在维纳斯的战场上非常有名,而在马尔斯的战场上也不逊色[2]。她的战绩平时总是铭刻在她丈夫的头面上。要说有史以来哪个男人曾以头上长角之多来炫耀过妻子多情的话,那就是泽吉尔了[3]!他那张布满抓伤的脸也表示着这个女人不但有做手脚的才能,而且还有另一种才能,或者可以说,利爪[4]。

当这位女英雄看到她那阵营里的人们这么可耻地四散奔逃时,再也按捺不住了。她突然停下来,对着那些逃跑的人大声叫嚷,说了下面这番话:“喂,你们这些萨默塞特男人,或者不如说,你们这些萨默塞特女人,叫她这么一个女人把你们吓得东奔西逃,你们不觉得丢脸吗?要是没有人敢和她交手,那就别说我自己和琼·陶普抢了胜利的功劳。”说着,她就朝莫莉·西格里姆扑过去,没费多大力气就把对方手中的大腿骨抢到手,同时还捋下敌人头上的帽子。然后她用左手揪着莫莉的头发,右手猛击莫莉的脸,打得莫莉的鼻子里马上淌出血来。当然,与此同时,莫莉也没有闲着,她很快把布朗大娘头上那块破布拽了下来,然后一只手死死攥着她的头发,另一只手也把对方打得鼻血直流。

当这两位女战士各自从对方的头上俘获了足够的战利品——头发——以后,她们的怒火又冲着衣服发作起来。在接下来的对攻中,双方都异常凶猛,才几分钟,两人腰部以上,全都***了。

所幸,女人们进行拳头交战的时候,瞄准的部位跟男人们不一样。不过,虽然在战斗开始时,她们不可能完全按照本性别的打法,但是我注意到,随着战斗的深入,她们从来不会忘记袭击对手的胸部,大多数女人如果那里挨上几下就会丢掉性命。我知道有些人因而认为这是因为女人比男人更嗜血成性,因为鼻子最容易流血,她们就总是朝鼻子打。不过这种说法过于牵强附会,而且也太不厚道了。

就胸部来说,布朗大娘大大地占了优势,因为她根本没有***可言。她的胸部(如果那可以称作胸部的话)的肤色以及其他许多特征都像一块古旧的羊皮纸,你就是在上面擂上一阵也无大害。

莫莉除了肚子大起来以外,胸部也异常发达,与布朗大娘的大不一样。这一点也许很容易引起对方的嫉妒,在战斗中给她致命的一击。幸好,这时汤姆·琼斯及时赶到,立刻结束了这场血战。

汤姆碰巧赶到,应该归功于斯块尔先生。做完礼拜之后,他带着卜利非少爷和琼斯一道骑马闲逛,已经走出四分之一英里,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他也并非随意改变的,个中原因,我们有空就向读者交代),让那两位年轻的绅士,陪他走另外一条路。这个提议得到了赞同,于是他们就必然回到通往教堂墓地这条路上来。

卜利非少爷骑马走在前面,望见那边聚集了一大群人,两个女战士正像我们刚才说的那样,打得难解难分,他就勒住马,问是怎么回事。一个乡下人,一边搔着头皮,一边说:“不知道,少爷,俺不知道。不过,是有人干仗呢,是布朗大娘和莫莉·西格里姆。”

“谁?谁?”汤姆叫嚷起来,但是没等回答,他已经看见他的已变得狼狈不堪的莫莉。他急忙跳下马来,顾不得拴马,就跳过坟地的墙头,向莫莉跑去。莫莉看见他,立刻眼泪直流,对他诉说那些人多么野蛮地欺负她。汤姆一听,在盛怒之下,用马鞭子抽了布朗大娘几下。他竟然忘记了对方是一个女人家,也许愤怒使他根本没有看出来。事实上,除了身上的一件衬裙之外,布朗大娘没有其他女性的特征,而汤姆也许没有注意到她的衬裙。随后,汤姆又飞奔到人群中,鞭如雨下,抽打起来,因为莫莉给这些人也告了状。如果我不把缪斯女神请来帮忙,是无法把那天马鞭抽打的详情描绘出来的。好心的读者也许会认为诗神刚刚为我们出过力,若再去恳请,那未免太为难她了。

汤姆就像荷马时代的英雄那样,或者说像堂吉诃德或者世上其他到处行侠仗义的骑士一样,把战场上的敌人全部肃清,然后回到莫莉身边。如果把琼斯当时看到的莫莉那副惨相写出来,不论作者自己还是读者们都会感到很难过的。汤姆气得像个疯子一样捶胸顿足,咆哮怒号,撕扯自己的头发,赌咒发誓说,对那些惹事的人非要狠狠地报复一番不可。随即,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莫莉身上,把自己的帽子戴在莫莉头上,用自己的手帕尽力把她脸上的血擦干;然后他吩咐仆人回去取一副偏鞍或后鞍来,好把莫莉平平安安地送回家。

卜利非少爷本来不同意把仆人差走,因为他们身边只有一个仆人跟随。可是既然斯块尔赞成琼斯的意见,卜利非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不一会儿,仆人就把一副后鞍拿来。莫莉尽可能地把被撕碎的长袍往一块儿凑拢一下,就坐在仆人的后面,在斯块尔、卜利非和琼斯的陪护下回了家。

琼斯接过自己的外套的时候,偷偷地吻了莫莉一下,悄悄告诉她晚上再来看她,然后就和她分手,骑马去追他的两个同伴。

[1]《胡迪布拉斯》为巴特勒1663年所写的长诗。长诗第1部第3首写到主人公胡迪布拉斯被力大无比的妇女特鲁拉击败的情节。

[2]维纳斯是罗马神话中的爱神,马尔斯是战神。

[3]西方某些国家认为妻子不贞,丈夫头上会生角。

[4]原文talent(才能)和talon(爪子)是两个谐音的词。

本章包含一件不大平和的事情

莫莉刚一穿上平时穿的那套破衣烂衫,她的姐妹们就气势汹汹地向她发起火来,尤其是大姐,冲着她说,这是活该!“你凭什么大模大样地穿上魏斯顿小姐送给妈妈的那件长袍!”她说,“要是那件衣服给咱们姐妹们哪一个穿的话,最有权利穿的是我!不用说,你一定以为自己长得好看,就应该你穿它。你一定觉得你比我们哪一个都长得好看吧!”另一个也嚷道:“把碗柜上那块破镜子拿给她照照。要是我,就先把自己脸上的血洗干净了,再来谈漂亮不漂亮。”大姐又叫道:“你最好听听牧师讲了些什么,别净追野男人了。”她们的母亲也呜咽着说:“孩子,真是这样。她把咱们一家的脸都丢光了。她是咱们这一家里,头一个做这种事的。”

“妈,你可不能拿这种话来骂我,”莫莉大声叫道,“你自己跟爸爸刚结婚一个礼拜,就生下了大姐。”

“不错,你这个骚***,”她母亲气咻咻地说,“你说得不错,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横竖我跟你爸爸正式结了婚。你要是让人家明媒正娶,我也就不生你的气了。可是你偏偏跟人家少爷勾搭上了!你这***!你要是养下个孩子来,就是个私生子,你个***!可是天底下谁也不敢说我这种闲话。”

当黑乔治走进家门来办前边提过的那件事的时候,屋里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他老婆和三个女儿闹成一团,而且都大声嚷嚷,连哭带叫。所以他等了好一阵子才找到发言的机会,瞅准一个空隙,赶紧把索菲娅对他说的话告诉了她们。

西格里姆的老婆一听这消息,又重新骂起莫莉来。“你瞧,你让我们多么为难哪!”她说,“小姐看见你那大肚子会怎么说呢?我还不如早点死了,就看不到这一天了!”

莫莉趾高气扬地问她爸爸:“你给我弄到什么了不起的好差事了呢,爸爸?”黑乔治对索菲娅所说的放在她身边服侍的意思并没有弄明白,也没有说清楚。“大概是在厨房里当个下手吧?叫我给他们洗盘子洗碗,我可不干。我那位少爷要替我安排更好的差事呢。你们瞧瞧他今天下午给我的是什么。他答应我永远不让我缺钱花。妈妈,你要是闭着嘴少说闲话,知道好歹,那你也不会缺钱花的。”她一边说着,一边掏出几枚金币来,把其中的一枚给了她母亲。

金币一放到手心里,这位好妇人的脾气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这种万灵药就有这样的奇效!)。她说:“孩子他爸,世上哪里找你这样的糊涂蛋,不先问一声什么差事就答应下来!也许真像莫莉说的,是在厨房里干活呢。别看我穷,志可不短,我也有我的身份,不能叫我的闺女到厨房里去干粗活。虽然我那个当牧师的爸爸死的时候欠了一身债,连一个先令的遗产也没给我留下,我没有办法只好嫁了一个穷光蛋,可是要知道,我把志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哼,真是的!魏斯顿小姐最好查查家谱,看看她爷爷那辈是干什么的。就我所知,我娘家老辈子人坐着马车的时候,有些人的祖宗还靠两只脚走路呢。我敢说,她送给咱们那件旧长袍的时候,心里一定还觉得是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我娘家祖上的人在街上看到这种破烂货,连捡都懒得捡呢。可是穷人总是让人拿脚踩。教区里的人用不着跟莫莉过不去。你可以告诉他们,孩子,你姥姥那时候穿的比这要阔多了,而且都是从铺子里买新的。”

“不过,这会儿该想想我怎么去回复小姐呀。”乔治说。

“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回复!”他老婆回答道,“你总是把家里人往沟里坑里带。你还记得你打死山鹑那回,叫我们遭了多大难吗?我不是劝过你,永远也不要进魏斯顿家的地里去吗?多少年前我不是就告诉过你,这样做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后果吗?可是你总是拗着你那牛性子,一条道走到黑,哼,你就是这样,你个该死的!”

总的说来,黑乔治的脾气是比较温和的,不鲁莽,不急躁。可是,他也有一点古人所谓的“肝火”。他老婆,如果是个聪明人的话,一定会小心谨慎,有所顾忌了。凭着多年的经验,他明白,家庭里起风波的时候,论辩说理是没有用的,那等于火上浇油。因此他手边总是预备着一根短鞭子,这东西简直是一剂妙药,他每回使用,都很灵验。刚才这声“该死的”提醒他,又到了使用这种药剂的时候了。

因此,刚一露出大吵大闹的苗头,他就立刻拿出上述药剂。就像一切有奇效的药剂一样,刚吃下去时似乎使病情恶化,症状加剧,可是过不多久,一切都会平稳下来,病人也就完全恢复安宁。

不过,这种药剂,说到底,是专为骡马准备的,要十分健壮的体格才能吃得下去、消受得了。因此,它只适用于一般粗人,除非遇到一种情况,即当太太的炫耀起自己的门第来的时候,那时我们认为做丈夫的,不论是谁,都可以用这种药剂,没有什么不适当的,只要他使用时不过于下流,就像那种使用一些这里不须指明的外用药一样,把使用者的手都弄脏了,任何体面绅士就是想一想这样卑鄙***的勾当也会受不了的。

没过多久,全家又回到完全宁静的状态。这剂药的效力如同电流,往往能从一个人传到其他没有触到它的人身上。其实,既然这种药和电流的效力都是由摩擦产生的,二者之间也许确实有些共同之处。弗里克先生[1]那部大著出第二版的时候,完全可以研讨一下这种现象。

现在他们开起家庭会议来了。经过反复辩论,莫莉还是坚决不肯去干那种侍候人的***活。最终的结果,决定由西格里姆的老婆亲自去拜见魏斯顿小姐,尽力为她的大女儿拿到这个差事,因为大女儿说,她很愿意去那里做事。可是命运似乎偏要跟黑乔治这个卑微的家庭作对,后来使这个高升的想法也变成了泡影。

[1]弗里克见本书第2卷第4章注。

副牧师撒坡尔讲的故事。乡绅魏斯顿的洞察力。他对女儿深厚的爱及索菲娅对他的回报

莫莉·西格里姆险遭拘捕,以及我们被迫向人性深处探索而得出的一些看法

汤姆·琼斯那天上午打猎的时候骑的是魏斯顿先生的马,所以乡绅的马厩里就没有他的坐骑了。他只好步行回家。汤姆走得很快,不到半个钟头,就走了三英里多路。

他刚到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大门口,就碰上保安吏带着一伙差人押解着莫莉,正要把她带到那个专门惩罚下等人的地方,也就是说,专门教下等人懂得尊敬和服从上等人的地方去;在那里,必须让这些下等人知道这样一个教训:命运在那些有过失需要矫治和不需要矫治的人中间做了极严格的区别,这个教训,如果他们不肯接受的话,我担心教养所对他们的德行的改造是不会有什么益处的。

当律师的可能会以为,沃尔斯华绥先生在这件事情上可能有一点越权。说实话,我也怀疑,没有经过正式的控诉手续,他的判决是不是完全合乎规则。但是既然他的意图是光明正大的,他这么做就理应在良心法庭上得到谅解,因为每天都有很多法官,不按法律行事,胡乱判决案件,而且还找不到这样的借口来替自己辩护呢。

汤姆一听保安吏说他们要去往的地方(其实不用说他自己也猜个八九不离十),就马上把莫莉搂在怀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温柔地把她紧紧拥抱,发誓说,谁要是敢碰她一下,他就要谁的命。他让莫莉把眼泪擦干,把心放宽,还说随便她到哪里,他都要陪着她。随后,他用温和的语调吩咐那位已经脱帽在手、战战兢兢地立在一旁的保安吏说,请他先和他一道回到他父亲那里(他现在正是这么称呼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他相信,只要他替这位姑娘说几句话,她就一定会被释放的。

我敢肯定,即使汤姆要求保安吏把莫莉交出来,他也一定会照办的。因此,他立刻答应了汤姆的请求,大家一起来到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大厅。汤姆嘱咐这班人先在这里等候一会儿,他要独自去见那位好心人。一见到沃尔斯华绥先生,他就跪倒在地,先哀求老人家耐心地听自己的陈述,然后就承认莫莉所怀的那个胎儿是自己的。他央求沃尔斯华绥先生怜悯那个可怜的姑娘,同时说,在这件事上如果有什么罪过的话,那主要应由他一个人承担。

“如果有什么罪过!”沃尔斯华绥先生气愤地说,“难道你已经成为这样一个浪荡、堕落的人,竟然违反上帝和人类的法律,毁灭一个可怜的姑娘,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罪?我当然也认为主要的责任应该由你来承当,而且这个罪过太重了,会让你粉身碎骨的。”

“无论我自己的命运会是什么样子,”汤姆说,“我请求您先答应我,宽恕这个可怜的姑娘吧。我承认我糟蹋了她,可是她会不会就此毁灭,可完全操在您手里了。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您收回成命吧。千万别把她送到那个一定会把她毁掉的地方去。”

沃尔斯华绥先生吩咐琼斯马上叫一个仆人来。汤姆说,不用了,因为他碰巧在大门口遇见他们,他相信他老人家一定会慈悲为怀,所以就把他们全带到大厅来,听候他最后的裁决。他跪在地上,请求老人家对那个姑娘手下留情,让她回到自己父母身边,使她免受更多不必要的耻辱和轻蔑。“我知道,”他说,“我这个请求太过分了。我知道我是这场灾祸的根由,只要有可能,我一定努力补过。您如果开恩,宽恕我这一回,我今后决不会辜负您的。”

沃尔斯华绥先生迟疑了片刻,后来说:“好吧,我取消那个逮捕令。你去把保安吏叫来。”保安吏马上被喊来了,沃尔斯华绥先生解除了他这个任务,把他打发走,同时把那个姑娘也放了。

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得到,沃尔斯华绥先生此时免不了要为这件事把汤姆严厉斥责一番,但是我们在第一卷里已经把他对詹妮·琼斯说过的话如实写下来了,那些话的大部分,对男对女都是适用的,因此,这里就省略了。这番训诫在这个年轻人身上起了强烈的作用,因为他不是一个屡教不改、怙恶不悛的恶棍。他回到自己房间里,在独自的怅惘和抑郁中度过一个不眠之夜。

琼斯这个罪过,使沃尔斯华绥先生大为震怒。因为,虽然魏斯顿先生说了那番话,但这位可敬的人却从来没有跟女人有过什么放荡行为,对别人这方面的荒唐行为他也是深恶痛绝的。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断定魏斯顿先生的话纯粹是一派胡言,那位先生特别把那些荒唐行为放在大学时期,而沃尔斯华绥先生是从没有上过大学的。事实上,那位善良的乡绅有点过于喜欢无端荒唐地开玩笑,就是通常所说的“信口雌黄”,但是这里完全可以换一个更简短的词[1]。这个单音词,我们也许常常用别的词代替了,而且实际上,世上一般所谓的妙语谐词,严格说来,都应该用这个短词来称呼才比较合适,不过为了符合文雅的风尚,我这里就不把这个词写出来了。

但是,不管沃尔斯华绥先生对这个罪过或者对别的任何罪过有多么痛恨,他的眼睛却没有因此被蒙蔽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至于使他看不见罪人身上的好品质。他仍然能看得和没有犯罪时一样清楚。因此,一方面,他对琼斯这种荒唐行为深感气愤,另一方面他对琼斯的诚实坦白、光明磊落也感到满意。我相信,现在他心里对这个青年的看法,跟读者对他的看法相同:如果把汤姆所犯的错误和他天性上的优点拿到天平上衡量一下,后者的分量似乎要重一些。

因此,当卜利非先生马上把这件事的全部经过报告给斯威康之后,斯威康在沃尔斯华绥面前对汤姆极尽攻击辱骂之能事,也就都成枉然。沃尔斯华绥先生耐心地听完他这通咒骂后,冷静地回答说,像汤姆这种性格的年轻人,是往往会犯这样的过失的。他相信汤姆听了他的一番教诲,心里真的受了感动,他只希望,汤姆以后不再犯这种错误了。既然执鞭抽打的日子早已过去,这位塾师只好动用舌头来做报复的工具,而在报复方面这种工具是软弱无力的,但他除了用舌头来发泄怒火外,实在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斯块尔虽然没有斯威康那么激烈,却很有手段。这也许因为他比斯威康更恨汤姆,所以他尽一切力量想方设法破坏沃尔斯华绥先生对琼斯的好感。

读者一定还记得第二卷里所写的关于山鹑、马和《圣经》等几件小事,那些事都没能损害沃尔斯华绥先生素来对汤姆的疼爱,反而使之增加了。我相信,无论什么人,只要稍微懂得什么叫友谊、慷慨和宽宏大量,或者说,只要有一丝一毫善良仁慈的用心,也都必然会对他这样的。

汤姆那几件善意的举动,在沃尔斯华绥先生那高尚的心灵上造成了怎样的印象,斯块尔也并不是不知道,因为这位哲学家也深知什么是道德,尽管他本人也许不会坚定认真地去实践。至于斯威康,他的脑子里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各种原因,我也不便断言。他完全从坏的方面来看琼斯,并且以为沃尔斯华绥先生也这么看,沃尔斯华绥先生只是出于骄傲和固执己见,才不肯抛弃这个他曾疼爱过的孩子,因为那样就等于默认自己以前对汤姆好是错误的了。

因此,斯块尔抓住这个机会,把我们前面所说的几件事都说成是汤姆出于坏心恶意所做的事,想借此击中汤姆的要害。“先生,我很难过,”他说,“因为我不得不承认,我和您一样都受了欺骗。对汤姆那些举动,我当时认为一定是出于友谊,不由得感到满意。但是他做得太过火了,而一切过火的举动总是错误的、恶劣的。不过,我总的来说还是原谅他,因为他年纪还轻。我们当时都以为他是为了友谊才撒谎的,我绝没有料到实际上他那么做完全是为了满足他放荡堕落的***。现在您总算能清清楚楚地看穿这个年轻人那时为猎场看守一家貌似侠义行为的真正动机了。他救济那个父亲,原来为的是好败坏他的女儿;他使那一家人免于饥饿,原来是为了把其中的一个引上耻辱和毁灭的道路。这就是友谊!这就是他的侠肝义胆!理查德·斯梯尔爵士[2]说得好:‘饕餮们出高价买山珍海味,也可以称得上慷慨大方。’一句话,从现在起,我下定决心,决不再向人性中的弱点让步,也决不再把那些与一贯正确的正文法则并不完全相符的行为看作美德了。”

沃尔斯华绥先生为人厚道,足以阻止这些想法进入他的脑海;但是当他听到旁人对他讲起这种颇有几分道理的意见的时候,他也不会不加考虑就断然拒绝。说实在的,斯块尔这番话深深地印入他的内心,斯块尔也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话引起了对方的不安。但是善良的沃尔斯华绥先生却不肯承认这一点,他只是随口敷衍了几句,把话题引到旁的事情上去。对可怜的汤姆而言,有一点是幸运的,斯块尔这番话不是在他获得沃尔斯华绥先生宽恕之前说的,因为这番话的确使沃尔斯华绥先生心上第一次留下对汤姆的坏印象。

[1]更简短的词可能是lie,boot,brag,fudge等单音词。

[2]理查德·斯梯尔爵士(1672—1729),英国散文家和剧作家,曾主编《闲话报》,并与艾狄生合编《旁观者》。这句话见他的剧本《自觉的情人》第5幕第3场。

包含一些很明白易晓的事情;不过与前一章那些事情同根同源

我相信,读者一定很高兴同我一道再回到索菲娅那里去。她上一次同我们分手后,那一夜过得很不愉快。睡眠根本没有光顾她,更不用说畅游梦乡了。第二天早晨,当她的女仆奥诺尔太太按照平日习惯的时间来服侍她晨妆梳理的时候,发现她早已起床并且穿戴好了。

在乡下,方圆两三英里以内的人,完全可以看作是隔壁的邻居,要是谁家出了点事,就会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传开。因此,莫莉丢人现眼的丑事奥诺尔太太都知道了。她本人呢,又是个饶舌快嘴,所以一进小姐的房间就絮叨开了:“哎哟,小姐呀,您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您礼拜天在教堂里遇见的那个姑娘,您不是还以为她长得很好看的吗?其实您要是走近了看,就不觉得她怎么好看了。您猜怎么着,就是那个姑娘,被保安官传去了,因为她的肚子大起来了。我看她是个不要脸的***,我不说瞎话,她还把这个私生子,硬赖在琼斯少爷头上呢。去教区的人都在说,沃尔斯华绥先生特别生琼斯少爷的气,不愿再见他了。当然,说真的,人人都会为那个倒霉的年轻人觉得可惜,不过话说回来,跟那么下流的女人搞到一起,也不值得可惜。可是他是那么漂亮的一位少爷,要是给赶出家门,我会很难过的。我敢发誓,那个***女人和他搞,一定是心甘情愿的,她总是那么脸皮厚、不知羞耻,遇上这么个没羞没臊的女人,也就不能全怪小伙子了。说真的,他们干出这种事来也是自然而然的。跟这样肮脏的女人搞到一起,实在有失身份,所以不管什么惩罚落到他们头上,都是活该。可是,话说回来,还是那些***最不对。说真心话,我恨不得看到把她们绑在大车后头,拿鞭子狠狠地抽一顿。让这种女人毁掉一个漂亮的少爷,那真是太可惜了,谁也不能否认琼斯先生是年轻人中最漂亮的——”

她正这样喋喋不休地讲着的时候,索菲娅用从未有过的恼怒声调大声说:“算了吧!你干吗跟我啰唆这些?琼斯先生干了什么事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看你们都是一路货。我看,你自己好像是因为没有轮上才这么气愤呢!”

“哎哟,小姐,我自己?”奥诺尔太太说,“小姐这么看我,真叫我难过。我担保,没有人能说我会干出那种事来。要我说,全世界的年轻小伙子都见鬼去吧。就因为我说了一句他长得漂亮吗?其实大家都跟我一样这么说来着。说真的,我从来没有想到,说一个小伙子长得漂亮,就会惹出什么麻烦来。不过,说真的,以后我再也不认为他长得漂亮了,因为漂亮不漂亮,要看干得怎样。一个讨饭的烂***——”

“别再胡说八道了!”索菲娅嚷道,“去看看是不是父亲叫我吃早饭呢?”

于是,奥诺尔太太气愤地扭身跑出房间,一路上还咕咕哝哝说着什么,只隐约听到“哼,我担保——”几个字。

至于奥诺尔太太该不该受到她的女主人话里暗示的那种怀疑,我这里无法解释清楚,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不过我们可以对读者做一些补偿,来透露一下索菲娅的所思所想。

请读者回忆一下,这位小姐曾在不知不觉中暗恋上了琼斯先生。等她觉察出来时,那感情已经相当深了。当她对这种感情有所体会时,那使她满心欢喜的体验使她下不了决心去抑制或者驱散它。就这样她一直怀着这份爱慕之情,从来没有考虑到这种感情会产生什么后果。

出了莫莉这件事,使她头一次猛然有了警觉。她现在看到自己感情上的脆弱之处。虽然她心里非常不安,但这件事也能起到和一种催人呕吐的药剂一样的作用,暂时消除了她的单相思。这种药物的作用快得令人惊异,就在女仆走开的一会儿工夫里,就把一切病状全部消除。当她父亲打发奥诺尔太太回来叫她吃饭时,她的心情已经完全平静下来,把琼斯先生完全置之度外了。

心灵上的疾病和肉体上的疾病在各方面都相像,因此,我们这里不得不笨手笨脚地使用一些医学术语,否则读者就难以理解我们所描述的事情。这些词句本来是医学界专用的,我们只好请我们向来十分敬重的医学界学识渊博之士多多鉴谅。

心灵上的疾病和肉体上的疾病之间最相像的一点,无过于二者都容易旧病复发。其中,野心和贪婪这类重病复发的情形最为明显。我曾见过一个野心家,尽管他在仕途上屡遭挫折(挫折是医治这种疾病的唯一灵药),后来在参加一次巡回法庭审判时,却又旧病复发,为了争夺陪审团首席陪审员的位置,跟人闹起来。我还听说有一个贪婪的人曾下决心克服自己的贪欲,已经做到可以用施舍很多银币来安慰自己了,但在临终的时候却为了自己的殡葬事宜,运用狡猾的商业手腕,和娶了他的独生女又是丧事承办人的他的女婿谈妥了一笔很得便宜的生意。

为了严格遵循斯多噶派哲学的观点[1],我们在这里也把爱情看作一种疾病,这种疾病之易于复发的情况也同样明显。如今,可怜的索菲娅的情形就是如此。就在她下一次看到琼斯时,以前的一切病状都会恢复,她的心还会在一阵冷一阵热的痉挛中受折磨。

现在,这位小姐的心境与以前大大不同了。过去,那种热烈的情感,沁人心脾,美不可言,此刻却变成她怀里的一只蝎子。她用尽力量去抵御它,最大限度地使用她的理智(以她的年龄而论,她的理智真是惊人的强),寻找一切论据来克制和驱除它。她在这方面做得相当成功,因此她开始想,经过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隔绝,她的病可以获得彻底痊愈。于是她决定尽量避免同汤姆·琼斯见面。为了做到这一点,她想了一个办法:到她姑母家去住一些时候。她相信父亲一定会同意的。

但是命运女神偏偏另有一个主意,用一桩意外的事故立即把索菲娅的这些计划全盘推翻。这桩事故我们在下一章来叙述。

[1]斯多噶派即禁欲派。

索菲娅遭遇一桩可怕的意外事故;琼斯的侠义行为以及此举给年轻的姑娘带来的更可怕的后果;说几句称扬女性的题外话

魏斯顿先生对他女儿的疼爱,是一天一天地强烈,乃至到后来,他宠爱的那些猎狗在他的心目中也不得不退居次席;但是他无论如何还是不肯放弃猎狗,于是他就别出心裁地想了个办法,使自己既能享受到和猎狗在一起的快乐,又能使女儿不离左右,那就是要索菲娅和他一道去骑马打猎。

索菲娅对父亲一向是唯命是从的,所以尽管这种过分粗野而十足男性化的游戏并不合她的性格,她丝毫也不喜欢,她还是服从了。除了顺从父亲的意愿外,她陪老人家去打猎还有一个用意,就是希望因为自己在场,父亲不致过于冲动,免得时常有摔倒跌伤的危险。

要是在从前,有一点是很能吸引她去打猎的,但现在这成了最不方便之处,那就是时常会碰见她决心要回避的年轻人琼斯。幸好,行猎的季节已接近尾声,她希望到姑妈家住上几天,就可以用理智把那使她苦恼的不幸的情感彻底摆脱掉。她相信,下个行猎季节到来时,她再遇见汤姆,就没有坠入情网的危险了。

[2]见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第3卷第2章。

[3]贝尔(1647—1706),法国哲学家,著有《历史和批评词典》,为后来伏尔泰和狄德罗的先驱。

[4]论海伦指的是贝尔所著词典中“海伦”条,但实际上该论点见“亨利第四”条。

[5]最深知人性的作家指荷马。

[6]女主人公指奥德赛的妻子佩尼洛普。

[7]英国读者在《奥德赛》中见不到这一点;这个见解在译文中被完全略掉了。——原注蒲伯所译的荷马史诗《奥德赛》,将原文中行文粗野的部分删去,引起当时学界的不满。

来了一位外科大夫,他的手术,以及索菲娅和她的女仆之间的长篇谈话

一行人回到魏斯顿先生大厅之后,一路上很费力地蹒跚着的索菲娅就瘫倒在椅子上,多亏喝了一些鹿茸精和凉水,才没有昏厥过去。当那位请来为琼斯治病的大夫来到时,她已经基本上恢复正常了。魏斯顿先生认为他女儿这种症状是因为坠马受惊而起,叫索菲娅马上放血,以为预防。医生对他的意见表示赞同,说了一大堆应该放血的理由,并列举许多因为没有放血而出了人命的例子。乡绅听了非常着急,更加坚决地要求他女儿非放血不可。

尽管索菲娅内心里十分不情愿放血,因为我想她认为自己所受的惊吓没有父亲或者大夫说的那么严重,但是她还是立即服从了父亲的命令,伸出她那美丽的胳膊,而大夫也做好了动手术的准备。

当仆人们忙着准备器具的时候,大夫看出索菲娅神情有些犹豫,误认为她是害怕,就安慰她,让她尽管放心,不会有丝毫的危险。他说,放血绝对不会出错的,除非遇上对外科手术一窍不同的滥竽充数的骗子,那意思很明白,是对他本人完全不用担心。索菲娅说她并不害怕,并且还说:“您就是割断我的一根动脉,我也一定会原谅您的。”“这是真的吗?”魏斯顿大声说,“你饶他,我可决不饶他。要是他伤了你一丁点儿,我不把他心脏里的血放干净才怪。”大夫对这些条件都表示同意,然后就动起手术来。他的技术果然像他说的那么熟练,而且进行得很迅速,因为他只从她身上取了很少一点血。他解释说,分几次放,一回取一点,比一下子取很多要安全些。

索菲娅等大夫把她的胳膊缠好,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因为给汤姆动手术的时候,她不愿在场(从严格的礼法上讲,她也不宜在场)。实际上,虽然她没有明确表示出来,她就是因为担心放血会延误接骨的时间,才不赞同放血的。本来,魏斯顿先生在关心索菲娅的时候就别的什么都顾不上了。至于琼斯本人,他此刻“就像刻在墓碑上的‘忍耐’的化身,含笑面对悲哀”。[1]说实在的,当他看到鲜血从可爱的索菲娅那美丽的胳膊里流出来时,他早已把自己的伤痛忘得一干二净了。

大夫叫汤姆把上衣都脱下来,只剩下衬衫,并且把胳膊完全露出来,然后就对胳膊做全面检查。他把胳膊抻来抻去,把琼斯疼得好几回龇牙咧嘴直叫唤。大夫看到这情景,就十分惊讶地嚷道:“您这是怎么啦?我决不会伤着您的。”随后他抓住那只折断的胳膊,引经据典,大讲特讲起深奥的解剖学,非常详细地论述了单骨折和双骨折的情形,把琼斯的胳膊可能折断的几种形式也研讨了一番,最后又恰如其分地说明了哪种形式比现在这种折断的情形好些,哪种会比它更严重些。

这篇费时耗力的冗长演讲,虽然引起了听众的注意和钦慕,但对大家却没有多少启发,因为他们的确一个字也听不懂。于是,大夫就开始做手术。别看他刚才啰唆了那么一大篇,真干起来却比开始时快得多。

然后,大夫吩咐琼斯卧床静养,并且只能吃流食。魏斯顿先生非留琼斯住在自己家里不可,琼斯只好遵命。

在大厅里看大夫接骨的那些好心人当中,就有奥诺尔太太。手术一结束,小姐立即把她叫过去,询问那位少爷的治疗过程怎么样。奥诺尔太太就满口夸奖那个青年人的表现多么“豪迈”(这正是她用的字眼儿)[2]。她说:“这样的举动出在那么漂亮的人身上,真叫人看了着迷呀。”接着她就更热烈地赞美汤姆相貌生得如何俊秀,并举出很多细节,最后还说他的皮肤是如何如何白皙。

她这番话在索菲娅脸上引起的变化,是一阵红一阵白。假如这个为人机敏的女仆讲这些话时抬头看一看女主人的面孔的话,就一定会看到这些变化的。但是此时她的对面恰好放了一面镜子,使她能看到自己那副面貌,这面貌比其他任何人的面貌都更使她倾心,因此当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镜子里那副可爱的面容。

奥诺尔太太的全部注意力都倾注在嘴里讲着的题目和眼睛盯着的目标上,就使得索菲娅有足够的时间把心神镇定下来。她笑着对奥诺尔太太说,她准是爱上那个小伙子了。“我爱上他了,小姐?”奥诺尔太太回答说,“哎哟,我敢拿我的灵魂起誓,小姐,我向您保证,我没有!”“哎呀,你要是真爱上他,”小姐说,“我看也没有什么可害羞的。他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小姐,您说得完全对,”奥诺尔说,“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像他这么漂亮的男人。说真的,没有见过。再说,说真的,正像您说的,尽管他的身份比我高,但爱上他也算不得丢人现眼。说实话,上等人和我们这些当仆人的还不都是肉身凡胎里养出来的。再者说了,这位琼斯先生,虽然沃尔斯华绥先生把他培养成个绅士少爷,可是论出身,他还不如我呢。我家里虽穷,但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我爹妈都是正经八百结过婚的。有些人,别看他们脑袋抬得挺高,他们就不敢说这话。哼,有什么了不起,玩去!尽管他一身细皮嫩肉——我确实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白的——可是我跟他一样是个***徒,谁敢说出身***!我爷爷是当牧师的[3],我相信,要是他想到自己的后代会捡莫莉·西格里姆撇下的残羹剩饭,他肯定会火冒三丈的。”

索菲娅也许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把这个女仆的嘴堵住,只好听凭她喋喋不休下去,读者也可以想象,这对她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有些话听了实在不受用,于是不管怎样,索菲娅终于制止了她那看起来还像汩汩不绝的泉水一样的唠叨。“你好大胆子,”她说,“竟敢这么议论我爸爸的朋友!说到那个下流女人,我告诉你,今后永远不许再提她的名字。关于那位少爷的出身,无论是谁,如果说不出他别的短处来,最好别在这上面做文章了。我希望你以后就照这样办。”

“小姐,真对不起,我惹您生气了,”奥诺尔太太说,“我和您一样恨莫莉·西格里姆。至于说讲琼斯少爷的坏话,咱们宅子里的人都可以替我做证,每次遇到他们谈论私生子的问题,我总是向着琼斯少爷的。我对那些小伙计说,你们要是能当上少爷,哪个不愿意做私生子呢?我还说,他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绅士,说真的,走遍天下也找不到像他那样一双雪白雪白的手,这是千真万确的。我还说过,他是全世界脾气最随和、心眼儿最好的人了。我还说,家里的用人和街坊四邻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说真的,我还能告诉小姐一桩新鲜事,可又怕您生气。”索菲娅说:“你能有什么事告诉我?”“其实,小姐,也没有什么,他也没有别的用意……不过,我还是不说的好,免得惹您生气。”索菲娅说:“告诉我吧,我现在就想知道。”奥诺尔太太说:“上礼拜有一天,我正在屋里干着活,小姐您的手笼就放在一把椅子上,他走进来,真的,我看见他把手伸到那副手笼里,就是您昨天刚给我的那只。我说:‘哟,琼斯少爷,您要把小姐的手笼撑大了,会把它弄坏的!’可他还是不把手拿出来。随后他亲了亲手笼——说真的,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他那个亲吻的样。”索菲娅说:“大概他不知道那手笼是我的吧?”“小姐,您往下听啊。他亲了一遍又一遍,说那是世界上最好的手笼。我就说:‘少爷,这手笼,您见过不止一百回了。’他说:‘是的,奥诺尔阿姨。可是,有你家小姐在跟前,谁还能看得见别的什么好东西!’不,还不止这些呢。您千万不要生气。说真的,他没有别的用意。有一天您给老爷弹琴的时候,琼斯先生正在隔壁房间里坐着。我看见他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说:‘琼斯少爷,您怎么啦?在想什么心事呀!’他好像刚从梦里惊醒一样,对我说:‘嗬,你个丫头!当你家那位天使般的小姐在弹琴的时候,我还能想什么呢?’跟着他就抓住我的手,说:‘啊,奥诺尔阿姨,那个男人该有多么幸福哇!’然后他就长叹了一口气。我敢发誓,他呼出的气真像花球那么香。不过,他一点坏心思都没有。我希望小姐您一个字也别提,因为他给了我一个克朗,叫我对着一本书起誓,永远不对别人讲。不过我相信,那一定不是一本《圣经》。”

在没有找到比朱砂更美的红色之前,我们就暂时不去形容这时候索菲娅的脸上是怎样一种颜色了。她说:“奥——诺——尔,我——我——如果你不再向我提起这件事的话——我也不向别人提起,我决不会给你泄露出去——我的意思是说,我决不怪你,可是,我怕你管不住你的舌头。我的好丫头,你会不会去胡说八道?”奥诺尔回答道:“不会的,小姐,您尽管放心吧。说真的,我宁可把自己的舌头割掉,也决不让您生气。您不让我说出去的话,我保证一个字都不露。”索菲娅说:“那么,从今以后,再不许你提这件事了。尽管我相信琼斯先生就像您说的,没有什么坏心思,但是这话要传到我爸爸的耳朵里,他一定会生琼斯先生的气的。我自己也要生气的,如果我认为他——”奥诺尔说:“不,小姐,我相信他没有什么恶意。我觉得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好像把魂都丢掉了。他自己也承认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完全没有知觉。我对他说:‘是的,少爷,我相信您是这样的。’他说:‘对,奥诺尔。’不过我得请小姐您原谅我,我这舌头要是惹您生气,我宁愿拔掉它。”索菲娅说:“你就说下去吧。你还有什么话没有告诉我的,就都说出来吧。”“他说:‘不错,奥诺尔(这是在他给了我那个克朗以后说的),我既不是个***,也不是一个无赖,除了把她当作天使来崇拜之外,还能存什么别的心思呢。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永远把她当作天使来敬仰和崇拜。’小姐,我向您发誓,我所能记得的就是这些。我本来很生他的气,听了他这番话,发现他没有什么恶意,也就算了。”索菲娅说:“奥诺尔,我相信,你对我是有感情的。那天你把我惹急了,我才警告了你。你要是愿意留在我这里,就留下吧。”奥诺尔说:“说实话,小姐,我永远也不愿意离开您。真的,您那天警告我要让我走的时候,我几乎把眼珠子都哭出来了。要是我自己有意离开小姐您,那我就是忘恩负义,因为我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差事了。我发誓,我愿意跟小姐活在一块儿,死在一块儿。因为,就像可怜的琼斯少爷说的:那个男人是多么幸福哇——”

说到这儿,吃饭铃响了,打断了她们的谈话。这段谈话在索菲娅身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使她感觉到那天早晨放血的好处比她当时意识到的要大得多。至于她此刻的心境如何,我要谨遵贺拉斯所定的法则:既然没有希望描绘得好,就干脆不要去描绘了。她的心境大部分读者都不难想象,对实在想象不出来的少数读者,即便为他们描写得淋漓尽致,他们也仍然不能领会,或者至少会对其合理性表示怀疑。

[1]见莎士比亚喜剧《第十二夜》第2幕第4场。

[2]原文这里故意把magnanimity误拼作magnimity,表示女仆没有文化但喜欢卖弄。

[3]这是本书中第二个祖辈当过牧师的卑***物。但愿今后使下级牧师的家庭生活得到更好的照顾,那样的话,这种情况就不会像目前这样使人感到习以为常了。——原注

小说《汤姆·琼斯:全2册》 第四卷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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